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112年5月15日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中華民國109年8月19日高市教高字第10936407700號 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

貳、主旨

為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及身體自主權,並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學校應設常設或任務編組之服裝儀容委員會,且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或其他民主參與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