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有關高雄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服務學習」因應疫情之配套措施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高雄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所列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規定略以,服務學習積分採計以學年為單位,每滿3小時採計1分,每一學年採計上限為4分,未滿3小時部分不予採計,三學年採計上限10分,先予敘明。
二、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進入第三級警戒,各級學校自110年5月19日起至110年7月2日停課不停學,且考量第三級警戒之防疫配套措施對於國中學校規劃校內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及學生參加校外服務學習之影響,為兼顧學生就學權益,故前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規定調整如下:
(一)服務學習積分採計以學年為單位,每滿3小時調整為採計2分,未滿3小時部分仍維持不予採計,並取消每一學年採計上限,惟三學年採計上限仍為10分。
(二)本調整方案僅適用111及112學年度入學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學生(109學年度就讀國一及國二學生)多元學習表現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